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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燃气协会会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10 浏览量:30


青海省燃气协会会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全体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及本会章程规定,本会会费标准已经第届第次会员大会于2025411日表决通过,现将会费收费事项公示如下:

一、会费收费标准

序号

会员类别

年度会费标准

对应主要服务内容

备注

1

理事长单位

10000/年

享有章程规定的对应会员权利,参与行业调研、标准制定、重点培训交流等行业活动

按年收取

2

副理事长单位

8000/年

享有章程规定的对应会员权利,参与行业调研、标准制定、重点培训交流等行业活动

按年收取

2

理事单位

6000/年

享有章程规定的对应会员权利,获取行业信息、政策咨询、业务培训、行业交流、会员维权等服务

按年收取

3

普通单位会员

2000/年

享有章程规定的会员基本权利,获取行业资讯、参加常规活动、接受行业自律指导

按年收取

二、收费依据

1.政策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及青海省社会组织收费管理相关规定;

2.内部依据:本会章程、第届第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

三、监督方式

1.本会收取会费统一开具合规会费票据,专款专用,定期向理事会、会员大会公开会费收支情况;

2.会员及社会公众如对收费有异议,可向本会秘书处/监事会反映。

联系电话:0971-8115079

办公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青海建设科技大厦518室

 

特此公示。

 

青海省燃气协会

202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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