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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浏览量:573

关于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省11月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随文报送,请审定。

 

附件:青海省11月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专班办公室(代)

                              20231127

 

 


附件

青海省11月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重拳出击抓整改 燃气安全系万家

 

为进一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向深入,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引导全省各级工作专班、部门拧紧“思想”阀,严格按照“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求,紧盯任务进度,狠抓任务落实,加强排查整改,完善信息报送,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完成质量,始终坚持思想不松懈、责任不松动、工作不松劲、慎终如始,竭尽全力推动我省城镇燃气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主要工作

瞄准薄弱环节,狠下督导问效“功夫”。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攻坚中期推进会议精神,强化我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绷紧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做好迎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和考核巡查工作准备,省级燃气安全工作专班组成督导组分阶段对全省8个市州开展第二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制定清单、督导反馈等工作方式,指导各地区紧盯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压实责任,查缺补漏,细化举措,确保全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督导地区、场所抽查比例按照每个市州至少抽查2个区县,每个区县按照不同行业领域抽查不少于10家单位场所实施。截止目前,累计督查区县11个,检查企业65家,现场填列问题隐患196个,立行整改25个,限期整改171个。同时,配合全国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赴海南州、黄南州开展国家层面第二轮督导检查,国家督导组先后督查海南州贵德县,黄南州同仁市等2个地区,查看单位48家(其中餐饮单位29家,公建食堂2家,燃气具及配件销售单位7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4家,城镇燃气充装企业3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3家),累计排查隐患120处,其中海南州20家单位67处隐患,黄南州28家单位53处隐患,国家督导组对我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措施给予充分肯定,尤其是对黄南州创新宣传举措,运用汉、藏双语进行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给予了好评。各督导组在实地检查中针对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是否清晰掌握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和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底数,是否加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是否强化对问题“气、瓶、阀、软管、管网、用气环境”的执法处罚,是否对燃气、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安全培训,是否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和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应急处置知识,是否建立自查、整改、确认、回头看闭环管理台账清单等重点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强度,切实消除隐患漏洞,为确保顺利完成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安全基础。

(二)紧盯攻坚目标,周密部署抢抓时间节点。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扎实做好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下阶段工作,11月2日下午,在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攻坚中期推进视频会议后接续召开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会暨集中攻坚阶段中期推进会,会上,省住建厅厅长吴志城通报了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果洛州、海东市、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地区、部门针对本区域、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作书面交流发言。最后,何录春副省长发表讲话并就下一阶段我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部署要求:一是要在思想上更重视。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绷紧思想之弦,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省政府部署精神、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动真格、碰硬茬,从根本上抓实抓细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二是要在落实上更有力。要加强协同联动,实地开展“地毯式”清查,逐门逐户开展“扫街行动”,全面摸排底数、排查安全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对已排查风险隐患要不折不扣限期有效整改到位。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压紧压实燃气生产、销售、使用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全环节、全链条、全流程的安全监管体系,持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四是要在措施上更严格。各部门主管领导、各地区专班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交叉督导,推动“属地管辖、四包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隐患整改按期办结、动态清零,针对燃气行业违法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行为,要从严执法、从严处罚、坚决取缔,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安全防线。

聚焦重点领域,推进排查整改双管齐下。为确保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坚持排查和整改“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持续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末端工作机制,各市州工作专班赓续专项整治力度,纵深推进从严治“患”,继续深入所属辖区燃气企业、单位,强化线索摸排,严查“问题瓶”“问题阀”“问题气”“问题管”等违法行为,现场检查人员通过围绕重点检查项目进行逐一登记,并将发现安全隐患进行细化分类,要求相关责任人立行整改,引导其牢记事故惨痛教训,知晓用气、用火等安全知识,真正做到既保护好自身又履行好社会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各市州检查组对已检查企业、单位开展随机核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和处罚,建立完善整治台账、挂牌督办和黑名单制度,持续跟踪整改进度,形成工作闭环,构筑起“回头看”常态化运行机制,营造安全、幸福、和谐用气环境。11月1日—11月22日,全省各市州累计出动人员12471人次,组成462(次)个检查组,累计检查属地燃气生产、销售、使用场所10918处,向执法机关移交线索3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893份,排查隐患8958处,录入隐患信息8826条。累计整改隐患6732个,其中整改国家督导组发现隐患91个(西宁市34个、海东市57个),整改省级督导组发现隐患392个。

(四)健全标准体系,促进排查整治提质增效。为指导加强餐饮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燃气检查标准体系,切实提升排查整治工作质量,系统整治燃气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气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实际,省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燃气使用场所安全排查手册》,围绕瓶装液化石油气瓶间、气瓶本体、供气管道、用气房间、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安全排查及其他要求等“七大场景”,针对常见问题隐患,逐项进行配图说明,同时对供气企业健全用户服务制度、落实入户安全检查责任,餐饮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专人巡检、设置标识、培训演练等安全主体责任机制作出明确要求,通过不断完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为高质量推动专项攻坚行动走深走实奠定良好基础。

(五)序时有效推进,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攻坚阶段中期推进会部署要求,继续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市州紧盯燃气安全领域“气、瓶、阀、软管、管网、环境”等六大隐患问题,加强排查整改力度,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目标完成质量,始终坚持思想不松懈、责任不松动、工作不松劲、慎终如始,全力以赴夺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面胜利。截至11月24日,全省累计录入各类人员基础信息3409人,其中检查人员3146人,管理员263人。省级检查人员30人,管理员2人;市州级检查人员214人,管理员46人;区县级检查人员2902人,管理员215人。全省录入企业单位基础信息24809家,检查企业单位24381家,排查进度98.27%,查处隐患18855处,整改隐患17757处,整改率为94.18%。全省执法处罚43次(西宁市11次、海东市5次、海北州1次、黄南州15次、海南州2次、玉树州1次、果洛州4次、海西州4次),累计罚款金额250259元(西宁市122441元、海东市60000元、海南州200元、果洛州67000元、海西州618元)。全省累计发现重大隐患数量30个,已整改数量29个。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燃气安全责任意识。为进一步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加大对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工作专班排查整治水平,切实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9日下午,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隐患判定及日常安全检查重点培训会”,培训采取“直播+视频”方式,针对用气场所重大隐患判定、燃气企业和用户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短板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讲解和指导,全省各级燃气安全专班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燃气和液化石油气用户等共计3000多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为提升我省物业服务企业对燃气事故预防处理能力,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合省物业协会,制作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彩页和教育短片,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入户发放彩页、拉横幅、户外视频媒介播放燃气安全教育短片以及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定期宣传燃气安全防范知识,时刻提醒业主重视燃气安全,严防事故发生,以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城镇燃气安全的理念意识深入人心,为预防民用燃气事故夯实宣传教育基础。

(七)上下联动攻坚,多措并举力求整治见效。为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全链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层级整治力量,根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紧盯目标任务,强部署、快推进、重落实,引导我省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持续加大专项攻坚力度,抢抓时间节点,奋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见效,专项攻坚行动呈现“多点发力”态势。西宁市燃气安全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培训会,针对工作人员在实际检查中存在隐患检查不到位、排查质量不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围绕燃气事故案例、规范标准、常见安全隐患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难点问题进行现场交流,取得良好效果。海东市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在互助县举办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观摩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参会人员分别实地参观了城镇燃气工艺场站、燃气工业用户使用流程,参观学习了晶鑫液化气站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可追溯系统、中国电信燃气安全及城市生命线系统现场演示,并召开现场会议,通报了海东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部分地区、部门进行工作汇报。海北州燃气安全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及座谈询问等工作形式先后对刚察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刚察县裕丰餐饮、刚察县贡公麻市场卤香坊熟食店、刚察县贡公麻市场样样全肉食店、刚察县一品福酒楼、刚察县税务局食堂、刚察县一粒青稞藏餐吧、刚察县民乐燃气有限公司进行督查,向燃气充装单位、燃气使用经营商户、单位食堂负责人宣传了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常识,帮扶指导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制定。海西州格尔木市消防、公安部门强化联合执法,持续深挖细查,查处一起私自储存液化石油气瓶加价销售案件,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合规购买瓶装液化气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黄南州燃气安全工作专班联合燃气充装企业深入燃气用户端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及用气流程讲解,并邀请省燃气协会专家及职业律师对执法人员和燃气企业负责人开展燃气安全培训。玉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州燃气安全指挥部成员单位、县级工作专班、燃气经营企业等50余人开展全州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通过PPT演示、视频播放、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围绕安全用气常识、燃气事故案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授业解惑。果洛州燃气安全工作专班为提高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效率,设置州、县两级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强化监督,确保及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州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办公室自行制定了《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台账》,要求各县燃气专班工作人员督促燃气用户及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做到“应装尽装”;率先完成《果洛州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州政府上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各县及相关部门,为全州燃气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理论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是隐患排查质量还需提升。省内部分地区存在误将排查隐患录为执法处罚信息、未及时将完成整改现场照片上传至专项整治系统中、短时间内录入大量场所信息、重大隐患排查占比较低等问题,排查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专项执法处罚力度不足。执法仍存在“宽、松、软”等问题,针对“黑气”运输、倒卖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足,对已查处隐患的执法比例较低,处罚主要集中在西宁市、海东市,其他地区执法处罚数量偏低。

老化更新改造进展较慢。目前已进入第四季度,海东市三个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2.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6119万元,投资进度仅为25.49%,其中,乐都区投资进度为24.32%;平安区投资进度为21.55%,项目进展较为缓慢。

四是标准规范有待完善。部分地区、部门在排查整治中存在标准不统一、口径不统一等问题,尤其是涉及使用燃气的个体工商户、餐饮企业,在对软管、调压阀、报警监测装置检查时,无法有效统一整改标准,导致出现监管对象反复购买更换软管、调压阀、报警监测装置现象。

五是标准应用存在实际困难。很多餐饮商户反映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更换调压阀、软管后,由于调压阀(GB35844标准)流量较小火力不足导致食物烹煮不熟,不但延长做饭时间,还加大了液化气使用量(以前1瓶可以用4天,现在只能用2天),提升了营业成本,影响了生意的正常开展,导致部分商户将已更换的标准调压阀换为非标准的中压阀。目前,市场上商用调压阀分三种:额定流量为1.2(m3/h)、2.0(m3/h)、3.6(m3/h),现在青海省能买到1.2的多一些,所以火力不足;2.0的需在外地订购,等待期较长;3.6的市面基本没有。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集中攻坚中期推进会议精神,督促指导各地区压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将风险隐患管控到位、整改到位,保持高压严管打非治违力度,稳步推进后两个阶段工作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一)加强督导问效机制,持续拧紧思想“阀”。绷紧思想之弦,充分发挥省级专班督导“指挥棒”作用,继续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加大彻查安全隐患力度,加快核实信息录入底数,加速构建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和风险全管控。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打“黑”态势。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基层检查人员监管执法水平,增强发现“黑”气、瓶的本领和能力,提升执法检查效能,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生产销售问题气、问题管、问题瓶、问题阀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线索摸排,提高质量安全问题发现率,提升“黑”气、瓶打击效率,突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复。

(三)扎实推进隐患整改,较真碰硬抓好实效。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用好“两书一函”、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督促各级工作专班、各部门和企业加快问题隐患整改进度,立行立改,对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清单销号管理,紧盯企业责任人这“牛鼻子”,牵动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引导供气企业严格入户检查,让“供气侧”管好“用户侧”,推动建立完善隐患消除常态化管理机制,保障我省燃气安全持续稳定。

(四)加快部署统筹推进,做好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盯管道老化更新项目安全、施工质量和进度,全力做好指导监督工作,确保改造任务保质保量高效推进。

(五)统一排查标准规范,提升专项整治质量效率。结合实际,研究学习国家制度标准,统一具体环节,如软管、调压阀、报警监测装置、熄火保护装置等排查标准,做好培训宣传工作,避免整改中出现商户反复购买配件现象,切实提升排查整治质效。

建议国家燃气安全工作专班协调燃气商用调压阀生产企业加大额定流量为2.0(m3/h)、3.6(m3/h)标准调压阀生产销售力度,解决餐饮企业做饭火力不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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